加密货币最终被确认为香港的财产!

在最近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Re Gatecoin Ltd [2023] HKCFI 914 香港案例中,加密货币最终被正式认可为一种财产。

Gatecoin 是自 2015 年起开始营运的一个加密货币交易平台,透过该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。透过此平台进行的加密货币交易种类超过 45 种。 此外,Gatcoin 也自行从事加密货币交易,包括与客户进行交易。 除平台外,Gatecoin 未以任何其他形式开展业务。Gatecoin于2019年被香港法院清盘,并任命了清盘人。

香港法庭需裁决的一个问题是,加密货币在香港是否属于一种财产。 在决定这个问题时,香港法院首先参阅了《释义及通则条例》第3条,但该条并没有提供多少线索。 法院最终参考了新西兰的一个案例,该新西兰的案例裁定加密货币是一种无形财产,因为它满足作为财产的四个基本要素,即(1)可定义,(2)可由第三方识别,(3)能够由第三方承接;(4) 具有一定程度的持久性与稳定性。 将这四个标准应用于Gatecoin一案,香港法院很容易得出加密货币是「财产」的结论。

这项裁决的直接后果是,在管理破产财产时,属于「财产」的加密货币可以被持有并分配给债权人或其受益人(如它们是信托资产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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