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密貨幣最終被確認為香港的財產!

在最近一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Re Gatecoin Ltd [2023] HKCFI 914 香港案例中,加密貨幣最終被正式認可為一種財產。

Gatecoin 是自 2015 年起開始營運的一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,透過該平台向客戶提供服務。透過此平台進行的加密貨幣交易種類超過 45 種。 此外,Gatcoin 也自行從事加密貨幣交易,包括與客戶進行交易。 除平台外,Gatecoin 未以任何其他形式開展業務。Gatecoin於2019年被香港法院清盤,並任命了清盤人。

香港法庭需裁決的一個問題是,加密貨幣在香港是否屬於一種財產。 在決定這個問題時,香港法院首先參閱了《釋義及通則條例》第3條,但該條並沒有提供多少線索。 法院最終參考了紐西蘭的一個案例,該紐西蘭的案例裁定加密貨幣是一種無形財產,因為它滿足作為財產的四個基本要素,即(1)可定義,(2)可由第三方識別,(3)能夠由第三方承接;(4) 具有一定程度的持久性與穩定性。 將這四個標準應用於Gatecoin一案,香港法院很容易得出加密貨幣是「財產」的結論。

這項裁決的直接後果是,在管理破產財產時,屬於「財產」的加密貨幣可以被持有並分配給債權人或其受益人(如它們是信託資產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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